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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3     
——2023年1月3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王建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常州市新北区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财政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狠抓收入组织,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管理,防范化解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2.5亿元,同口径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1亿元,同口径增长7.4%。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12亿元,同比增长17.34%,增支16.55亿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62亿元,同口径增长13.26%,增支7.9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67.8亿元,同比下降2.4%,减收4.12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7.49亿元,同比下降35.91%,减收54.63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4.56亿元,同比下降10.69%,减支18.51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4.25亿元,同比下降44.91%,减支68.67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5亿元。其中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0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5.5亿元。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目前财政决算正在编制中,待财政决算正式编制完成后,再报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四)2022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勇担当,善作为,全力推进经济平稳运行
  一是落实落细国家出台的制造业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缓缴、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减税降费政策,全年落实减税降费90亿元,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42.5亿元,总量排全市第一。二是进一步提高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效率,直接惠企利民,全年获中央直达资金13.6亿元,支出进度99%。三是落细落实租金减免政策措施为企业纾难解困,全区国有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全年累计减免租金1.28亿元,惠及服务业、制造业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143户。四是加快财政涉企资金拨付进度,全年拨付工业、现代服务业、科技、领军人才等各级各类专项扶持资金21.5亿元。五是积极争引债券资金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共争取新增债券额度10.6亿元,重点支持教育、医疗卫生、农田水利、环境治理等领域共13个项目建设。
  2.优结构,保重点,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一是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全区投入4.7亿元,着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资、核酸检测、区核酸实验室改造、设备采购、隔离场所等资金需求。二是做好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工作。城乡低保标准由每月940元提高到1000元,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0.14亿元,残疾人两项生活补助0.45亿元。三是精准支持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用足用好省农担常州分公司授信担保额度,积极引入乡村振兴基金。全年投入0.84亿元用于水稻田生态补偿、耕地轮作休耕补贴、种粮补贴等,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四是聚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累计筹集超过120亿元资金支持长江大保护、新孟河延伸拓浚、腾龙大道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常州新北区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全年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继续保持在80%以上。
  3.强管理,促改革,体制机制建设走深走实
  一是制定新一轮区与园区、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区与园区、镇(街道)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园区、镇(街道)基本财力保障能力。二是加强项目投资控制,制定出台《常州市新北区区级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支出预算标准体系,完善财政投资评审标准。三是推进区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上线稳定运行,并实现园区、镇(街道)预算编制成功上线运行。四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关于加强部门内部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对滨开区、罗溪镇、奔牛镇基层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工作。五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区属国企功能定位,推动区属国企整合重组。
  4.防风险,守底线,监督管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稳妥推进隐性债务化解,通过年度预算资金安排、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落实隐性债务化解资金来源。二是严格控制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牵头成立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专班,分解落实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各项工作。三是严格限额管理。根据市财政局下达常州新北区债务限额,在确保经济发展与风险控制相匹配的基础上,有效控制政府债务规模,严格做到在限额内举借债务。截止到2022年末,常州新北区政府债务余额126.2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06.14亿元。四是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对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政府过紧日子等六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力推动财税政策落实到位,财经纪律执行到位。五是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学校开展作风建设、“三公经费”使用、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专项检查,对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腾龙大道征收动迁等重大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查。六是推动基层财政管理提质增效,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项目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立项。
  各位代表,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财政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协的大力支持。同时我们也看到当前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财政增收难度大,民生支出易上难下,财政收支紧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二是园区、镇(街道)化债任务较重、风险偏高等问题不容忽视,平稳做好债务化解工作仍任重道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通过深化改革与加强管理,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全区“三大工程”建设,加强财税资源统筹,提升保障发展能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强经济发展动能;强化债务风险管控,提升债务管理水平;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升财政管理绩效,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政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深化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深化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实施中长期财政规划,加快财政数字化改革,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坚持有保有压。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确保“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聚焦支持民生、人才、科技创新、“1115”工程等重点领域,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坚持统筹兼顾。强化三本预算统筹衔接,继续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比例为40%。加强区级资金和上级专项资金、存量资金与增量资金的统筹,不断增强财政保障和平衡能力。坚持绩效导向。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巡视巡察、审计、财政监督检查结果运用。进一步推动预算绩效一体化,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
  (三)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在上年实绩基础上增长6%左右。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84.82亿元,同口径增长7.93%。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51.41亿元,同口径增长6.55%。
  主要重点专项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1)安排教育方面支出86596万元,同口径增长7.44%;
  (2)安排医疗卫生方面支出26812万元,同口径增长11.72%;
  (3)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30169万元,同口径增长5.17%;
  (4)安排公共安全方面支出12448万元,同口径增长25.68%;
  (5)安排科技创新、转型升级、智改数转、人才引进等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支出99697万元,同口径增长19.09%;
  (6)安排城市长效管理方面支出49427万元,同口径增长2.02%;
  (7)安排环境保护等生态建设方面支出5030万元,同口径增长6%;
  (8)安排乡村振兴方面支出19984万元,同口径增长4.77%;
  (9)安排为民办实事方面支出3800万元,同口径增长8.57%;
  (10)安排对外援助方面支出4735万元,同口径增长3.05%;
  (11)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支出57937万元,同口径增长1.05%,其中安排50000万元用于化解政府隐性债务。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122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收入为120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22亿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02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02亿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3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25亿元,按规定40%部分即0.1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其余用于区属国有企业改革性支出、政策性补贴等。
  三、完成2023年财政预算的主要措施
  (一)聚焦开源节流,保障财政运行稳健有序
  一是涵养税源财源。落实落细减税降费等惠企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加快发展,充分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转方式、调结构,培育稳定、优质、广泛的税源。二是加强收入组织。持续完善财税协同、上下联动的收入组织协调长效机制,及时共享涉税信息,增强组织收入工作合力。强化收入监测分析,合理把握收入组织的力度和节奏。三是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把好支出关口,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加大对科技创新、生态环保、基本民生、现代农业等领域及区域重大发展战略支持力度。密切关注板块“三保”支出风险,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完善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切实防范基层财政运行风险。
  (二)聚焦科学施策,助推社会经济量质齐升
  一是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用好财政专项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各类政策工具,科学制定扶持政策,深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二是着力支持社会民生发展。突出保基本、促均衡、可持续,加强民生支出统筹管理,完善民生支出保障机制,强化民生资金问效机制,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治理、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加快补齐民生领域突出短板。三是着力支持城乡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修订完善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政策体系,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落实各项农业补贴政策,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支持现代化宜居农房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四是着力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转型发展。
  (三)聚焦改革创新,促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构建以绩效为核心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和资金管理机制,分轻重缓急,长短结合,注重投入产出效益。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深化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与准确性。二是推进财政数字化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区镇两级预算管理一体化核算全覆盖。继续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财政电子票据使用全覆盖。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论证评估机制,深化绩效与预算管理一体化闭环管理。全面完成板块基层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四是积极推进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国家级试点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财政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指导采购人完善采购内控制度,探索政府采购纳入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政府采购“不见面”交易,继续落实支持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环保、贫困地区农产品等方面的采购政策。六是纵深推进国企改革。围绕新一轮国企改革方案,进一步推动区属国企重组整合,完成2023年度国企压降目标,持续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优化国资监管方式,动态更新国资监管事项清单,加大各类风险管控力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四)聚焦风险防范,筑牢财政安全运行底线
  一是做细隐性债务化解,梳理和细化隐性债务到期情况及偿还方式,落实偿债资金来源,统筹把握全年化债节奏。二是有力管控融资成本,指导企业充分利用政策窗口期,加大融资结构调整,进一步压减非标类高成本融资产品规模和占比,严格执行融资成本上限管控,加强审核把关。三是强化政府债券管理,聚焦重大项目和重点领域,强化项目储备、申报、发行、建设全过程管理,合理申报项目资金需求,建立健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和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四是规范公司投融资行为,全面排查、清理整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中存在问题,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问题,严格实行平台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融资提级管理。五是全面加强融资平台公司经营性债务管控,建立健全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严控经营性债务总量,积极稳妥、依法合规推进平台公司整合撤并,有效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
  (五)聚焦监督问效,提升财政依法理财水平
  一是推进支出动态监管,加快直达资金指标分配下达、拨付使用进度,不断提高政策效应和资金绩效。二是做好财政运行情况监测,密切关注各板块经济、产业发展形势和财政运行状况,研判风险因素,推动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三是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创新监管方式,聚焦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资金等精准开展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要求。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落实公物仓制度,进一步整合公共资源,实现各类公共物资保值增值和资源共享,规范运作企业国有资本,做好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五是深化法治财政建设,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求,紧紧围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开展财政普法,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争先,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全面实施全市“532”发展战略、推进全区“三大工程”、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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