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两会动态 报告解读 建言献策 公告决议 为民办实事 两会影像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2023年1月4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任志清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常州国家高新区成立30周年、新北区建区20周年,也是区人民法院建院20周年。一年来,区人民法院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恪守“审判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宪法要求,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大力指导、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牢记“三个务必”,以精准服务中心大局为首任,以执法办案主责主业为抓手,深入推进“五大行动”,凝心聚力、奋楫笃行,以实际行动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公正担当的庄重誓言,为全区当好全市“532”发展战略主力军、加速推进“三大工程”,奋力打造“六张高新名片”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年来,我们与法治进程同向,公平正义可感可及。坚持质效并举,提升司法质感,全年受理案件17690件,审执结15665件,分别同比增长0.98%和6.14%。法官人均受理案件376件,人均结案333件,均居全市法院第1。法官个人结案数最高的有审判案件724件、执行案件1373件。
  一年来,我们与区域发展同步,服务大局精准高效。坚持紧扣中心,强化司法实效,深度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土地盘活利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等中心工作,为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获评“全市法院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美林湖破产重整案入选江苏法院破产审判典型案例,破产审判工作及企业信用修复成效均获批示肯定。
  一年来,我们与时代脉搏同频,改革创新亮点纷呈。坚持破立并行,激发司法活力,在全省范围内先行先试“新时空”数字司法暨元宇宙信息化项目,探索打造互联网司法新模式,让正义“提速”、为群众解忧。深化“一十百千万”为民实践行动,全链条、全流程、全方位释放司法温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打造“高新星”IP形象,以网络直播、以案释法、普法动漫等形式开展“沉浸式”普法,发挥司法引领社会风向的重要作用。
  一年来,我们与人民需求同进,队伍建设坚强有力。坚持严实并举,坚定司法方向,坚持党建引领,始终牢记自我革命这一宝贵历史经验,从严治党、治院、治警,在大战大考最前沿、审判执行主战场克难奋进,以永远在路上的自觉和执着推进自身建设,锻造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13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一、争做“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者,坚持“内于心”“外于行”并重,砥砺以绝对忠诚为底色的政治品格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两个确立”外化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与加强党的建设、政治建设紧密结合,与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效紧密结合,与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实现政治、业务“双过硬”。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迅速掀起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在学以促知中筑牢信仰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12次。认真参加政治体检、政治轮训、政治忠诚剖析等,在学以守正中把牢工作方向,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上级法院党组请示报告重大事项56次。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在学以笃行中提升政治能力,发挥党组在执法办案中的领导作用,审判执行核心指标提升明显,自觉将“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
  二、秉持“更高更新”的目标追求,坚持“高质量”“现代化”并进,彰显以护航发展为首任的法治担当
  聚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拓展司法服务半径,制定服务保障全区“三大工程”19项59条具体措施,在法治轨道上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北答卷”。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迅速推出稳企复产、助企纾困等司法举措,坚决扛起战疫情、促发展的责任担当。紧密围绕全区土地增效等中心工作,通过司法拍卖依法高效释放土地45.5亩、厂房1.86万平方米,实现向“存量土地”要“发展流量”,向“低效用地”要“发展质量”。提升涉外司法水平,平等保护中外投资者权益,审结涉外民商事案件8件。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高度警惕金融平台、网贷平台、长租公寓、“问题楼盘”等领域爆雷风险,加强前瞻性司法应对。始终关注新能源汽车、光伏产业等重点行业、跨境交易、互联网医疗等新兴产业及危化品管理、金融产品销售等矛盾高发领域,形成辅助决策的情况反映、司法建议65份。
  聚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是营商环境中最直观、最可靠、最有说服力的重要一环。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产权,激发市场活力,审结商事案件961件,标的额4.7亿元。当好司法护企“店小二”,建成并使用“高新事·高兴办”企法联络室,推出“法律超市”服务,现场“把脉”“问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合规运行。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及时出清”功能,优化“政府+法院+管理人”联动机制,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46件,清理债务2.86亿元,盘活资产1.5亿元,40家“僵尸企业”高效出清。注重运用“执破畅通”“预重整”等机制,诉前高效执结方圆制药公司工人工资案220人、430万余元,并为企业争取到宝贵的“解困”时间,用法治方式为制药技术保“后道”、探“前路”。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41件,涉案金额938.47万元,其中包括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刑事案件9件,让侵权者得不偿失。防止“赢了案子、伤了和气、输了市场”,调成知识产权案件102件。在辖区某车业诉他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中,积极寻找技术性替代解决方案促成调解,避免双方因纠缠诉讼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实现案结事了。
  聚力护航实体经济发展。营造重商、亲商、护商的浓厚氛围,建立院庭长分片联系机制,全面走访辖区各板块,调研天合光能、北汽(重卡)、联影医疗、河海新能源等重点企业,帮助化解纠纷25件。长效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妨害民营企业发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429件。弘扬契约精神,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涉企合同纠纷2255件,依法办理原材料上涨期间供应合同违约案,对明显有违商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司法规制,保护诚信经营者合法权益。完善守信激励修复体系,在1+C党建联盟统领下,与区各部门加强协作,开展以“暖企”行动为牵引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将307家企业移出失信名单,企业失信屏蔽率97.8%。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困境企业以“喘气”“回血”机会,对128家涉诉企业采用“活封活扣”保全措施,安耐得公司在“活封”期间,通过股东追加投资等方式,顺利清偿700余万元债务。开展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为不幸负债的诚信个人“解绑”,受理类个人破产申请2件。
  聚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发挥孟河法庭解纷“前沿”作用,审结案件1454件,调解撤诉率50.45%。妥善化解常泰高速、德胜河“六改三”建设中的搬迁矛盾,保障现代化交通体系加快建成。高效化解涉拆迁安置、公共空间治理等案件17件,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主动对接现代农业产业园、东南村委、梅林村委等,就产业开发、规划特色、项目转营等问题提供法律建议,审结“三农”案件71件,依法保护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妥善调处某镇无花果种植大户358亩土地承包纠纷案,以法治手段护航农业规模化经营。
  聚力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落实“双碳”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妥善处理在企业关停转型、生态修复、产城融合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完善法律风险评估,积极参与清退方案、职工工资发放、财产处置等工作,成功处置力昊化学涉案土地70余亩,助力实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建立“立审执”绿色通道,高效审查环保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7件,督促企业停止暗管排污、未验先投等违法行为。依托“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机制,沿江开展普法宣传,让长江保护法及“十年禁渔”等政策法规更加深入人心,助力绘就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沿江生态画卷。
  三、践行“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坚持“立高线”“守底线”并行,树立以尊崇法治为导向的社会风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712件,判处罪犯997人。审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6件41人,“两抢一盗”侵财犯罪案件152件191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重大责任事故犯罪案件292件296人,其中1起为全市首例因违规运输危险品构成危险驾驶罪案,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高压态势,严惩危害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等案件42件83人,1件以老年群体为侵害对象的“收藏品”诈骗案入选人民法院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让群众对“舌尖上的安全”“钱袋子的安全”更有信心。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推进行贿受贿“一起打”,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行贿犯罪案件4件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以钉钉子精神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执行到位涉黑恶财产180.67万元。
  全力促进依法行政。坚持“到位不越位”,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做好行政复议集中办理体制改革衔接工作,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53件,判决支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88件,判决撤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7件。加大实质性化解力度,开展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试点,以和解、撤诉方式结案20件。聚焦服务“放管服”改革,审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审批案件24件。促进阳光政府建设,审理涉政府信息公开案件14件,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告官要见官,出庭要出声”成为常态。
  有效调节社会关系。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办案,以公正裁判向社会昭示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主动回应民生诉求,妥善化解赡养、抚养、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纠纷444件。坚持家事纠纷“以调为主”,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864件,调解撤诉率62.58%。秉持平衡保护理念,审结劳动纠纷682件,加强对外卖骑手、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从业者的权益保护。妥善处置涉商品房买卖、物业合同等矛盾易激化案件381件,实现示范判决与规范管理有机融合。积极开展涉农民工工资专项执行活动,解决农民工“忧酬烦薪事”,帮助追回“血汗钱”450万元。在“员工火灾逃生重伤案”“工地作业意外坠落案”中,依法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权。在“避让积水倒地又遇货车撞击案”“交通事故遗留物致二次伤害案”中,准确厘清各方责任,为受伤者共担风险。
  持续攻坚执行难题。推动全社会讲法治、守信用是执行工作的基本价值取向。持续加大执行力度,组织假日执行、凌晨执行、夜间执行81次,执结案件6867件,执行到位金额16.05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网上查控存款、不动产、车辆信息7571件次,冻结款项2.08亿元,网络拍卖224次,成交额6272.28万元,做到有财产的坚决执行。重拳惩治规避和抗拒执行,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3746人次,司法拘留6人,移送侦查11件,立案侦查9件,开展拒执罪公开宣判活动1次,让“老赖”旁听庭审、接受教育,做到失信的从严惩处。对法院依职权穷尽措施后仍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发现线索后立即恢复执行,做到“执行不能”的决不放弃,因被执行人无财产而“终本”的案件合格率100%。
  四、牢记“人民至上”的初心使命,坚持“时代性”“人民性”并举,传递以便民利民为根本的司法温度
  司法公正更深入。坚持向最优者对标,跟最强者比拼,同最快者赛跑,用干警的“实干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院庭长带头办案7645件,占比49.12%,在办案平台上标识、监管“六类案件”166件,做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深化繁简分流改革,简易程序适用率71.97%,审结小额诉讼案件1634件。成立刑事速裁审判法庭,审结刑事速裁案件351件373人,庭审用时不超过15分钟,平均审理天数5天,当庭宣判率、认罪服判率100%。坚持既重办案效率、更重办案质量,既监管整体质效、也紧盯个案不放,既狠抓一审质量、又高度重视申请再审、涉诉信访等,召开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83次,研究讨论案件225件,评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193件,审理再审案件26件,开展“涉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滚动排查重点、敏感案件270件。
  诉讼服务更便捷。推进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到诉讼交退费、保全、送达“一窗通办”,调解、速裁、快审“一站解纷”,律师进入法院“一码通行”。提升在线诉讼服务水平,推广应用“江苏微解纷”平台,线上开庭603次、调解1747次,电子送达58485次,跨域立案32件,跨域查档350次。打造家门口的“微法院”,在奔牛镇非诉讼服务中心和源博律师事务所先行先试成立“龙城e诉中心”,为当事人和律师群体提供全市域、全流程、全场景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深度释放无纸化办公、审判辅助事务外包等“改革红利”,为法官减负、为审判赋能。
  民生福祉更殷实。守护群众高品质生活,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一十百千万”为民实践项目获评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创新案例、法治惠民实事优秀项目。在区委政法委领导下,纵深推进诉源治理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法官进网格122人次,诉前化解纠纷3841件,司法确认352件,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压降至30天。深入推进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和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强化“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孟河法庭“关心下一代工作站”等平台功能,发布“灯塔萌”概念片《追光者》,向老弱妇孺等弱势群体传递司法温暖。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彰显人文关怀,向16名特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2.81万元。
  五、紧握“自我革命”的制胜法宝,坚持“讲政治”“讲法治”并轨,锻造以“五个过硬”为标准的法院铁军
  意志在烈火中淬炼。坚持和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坚决彻底肃清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格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观看警示教育片9场,筑牢公正廉洁司法的“防火墙”。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开展志愿服务、主题党日、重温誓词、书记上党课等活动338次。打造法官文化墙,改造院史陈列室,升级法官书屋,用优秀文化塑造人、感染人,强化干警对司法事业的热爱。
  本领在履职中提高。持续开展队伍建设年主题活动,组织各类培训1020人次,扎实提升履职能力。树牢以实绩用人的鲜明导向,把更多“狮子型”“老黄牛型”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提拔12名干警走上领导岗位。全面加强司法宣传调研工作,78项经验做法获《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等媒体报道,多次以直播形式传递司法好声音、好做法吸引23万余人观看,制作的3部“高新星成语故事汇”普法动画均获学习强国录用,其中《引狼入室》入选第七届平安江苏“三微”作品,《东施效颦》入选全国法院第九届“金法槌奖”。
  作风在实干中磨砺。坚持公道正派,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严格落实办案人员“权责清单”、法院工作人员近亲属“禁业清单”、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正负面清单”,用制度和科技管人管案管事。聚焦“严真细实快”,依法规范处置当事人闹庭、自残、自杀等突发性事件,全面规范法官开庭、窗口服务、着装仪表等工作,推动作风提升、效能提速、服务提质,让群众在司法威严中感受到温暖,在审判规范中感受到关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区人民法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把深化司法民主作为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认真执行区人大会议决议及常委会审议意见,专项报告诉源治理工作,10名法官向区人大常委会作履职报告并接受评议。充分保障群众参与、监督司法权利,109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218件,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高新尚法”公众号发布信息334条,阅读量15万人次,上网裁判文书5137份,直播庭审6156场。主动对接纪检监察监督、检察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4次,接收检察建议93份。
  各位代表,在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深刻体会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只有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法院工作才能方向不偏、靶心不移;我们深刻体会到,服务高质量发展是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只有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法院工作才能行稳致远、笃定前行;我们深刻体会到,以人民为中心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只有坚持“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法院工作才能赢得信任、获得支持;我们深刻体会到,改革创新是人民法院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自强不息、革故鼎新,推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法院工作才能求高求新、更高更新;我们深刻体会到,法徽不能蒙尘、治院务必从严,只有不断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法院工作才能树立权威、开创新局。
  时代催人奋进,使命激荡人心。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有力指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常委会、区纪委监委、区人民检察院的有效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长期以来的监督、关心和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法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的要求、人民期盼、新时代赋予的更大责任相比,区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有:一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提升,司法服务中心大局的精准化、精细化建设仍需持续深化。二是案件总量持续高位运行,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凸显,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内部监督、队伍管理、制度执行等仍需加强,带队伍抓管理的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四是队伍的稳定性及整体素质仍需提高,人才招录难、流失快,高层次司法人才培养需要下大力气,久久为功。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躬逢伟大时代,肩负伟大使命。区人民法院2023年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区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坚信“力量生于团结,幸福源自奋斗”,以高质量司法实践服务保障全市“532”发展战略、新北区打造“六张高新名片”,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新北华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上更加坚定。高度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更好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定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体现到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上,落实到公正高效文明清廉办好每一起案件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永葆人民法院政治机关本色。坚持把党建引领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打造组织健全、作用凸显、凝心聚力的“红色矩阵”。
  二是在聚焦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更加主动。坚持安全为基、发展为要,紧紧围绕“532”发展战略和打造“六张高新名片”,以法治之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助力实体经济、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保障一切有利于创新的政策机制全面落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法治力量守护长江母亲河、保护群众生态权益。以实质化解行政纠纷为目标,持续优化行政诉讼与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增进群众民生福祉上更加务实。更加注重司法惠民便民,强化“龙城e诉中心”建设应用,持续深化“一十百千万”行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途径、更多层次、更多种类的纠纷解决方案。更加注重人民群众切实感受,从人身安全到财产安全,从个人权利到公共权益,综合考量、全面兼顾,依法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司法案件,用阳光驱散迷雾,让正义消除疑虑。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坚决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和司法权威。更加注重维护和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司法的“阳光”让当事人坚信“打官司有理有据不用找人,背信赖账找人没用”。
  四是在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审执工作水平上更加有为。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个案公正裁判,使合法合理的诉求得到有效保障,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应有制裁。坚持法理情相统一,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朴素情感相结合,让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深入人心。坚持科技赋能、改革创新,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点燃辅助事务加速器,以数字正义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
  五是在打造过硬队伍、推进全面从严治院上更加坚决。狠抓理想信念教育,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严管厚爱,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始终把司法为民作为基本职业良知,把公平正义作为永恒价值追求,在群众期盼中以责任、良知、专业创造公正,以担当、坚韧、执着维护公正。重视人才培养,推动形成年龄层次优化、专业优势互补、来源渠道广泛的队伍结构。
  各位代表,松柏之志,经霜犹茂。区人民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紧紧依靠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强烈的司法责任感和使命感劈波斩浪、接续奋斗,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北区、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名词解释
  1.“五大行动”:在常州中院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开展的“532”战略护航行动、审判质效进位行动、宣传调研突破行动、智慧法院升级行动、机关作风提升行动。
  2.预重整:人民法院收到破产重整申请后,债务人书面承诺接受预重整程序并自愿承担义务,由人民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履行相关职责,并组织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拟定预重整方案的程序制度。
  3.套路贷: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抵押、担保等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借助诉讼、仲裁、公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即企业信用修复“暖企”专项行动、市场主体出清“助企”专项行动、善意文明执行“护企”专项行动、涉党政机关执行积案清理“惠企”专项行动、执行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安企”专项行动。
  5.与个人破产制度功能相当的改革试点:指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依照有关财产调查、参与分配、执行和解、失信惩戒等法律规定,参照企业破产法相关原则和精神,促成债权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同意对其免责,在免责考察期届满后终结执行,以促进确无履行能力的诚信被执行人个人重新恢复正常生产、生活能力的一项工作。该制度亦可称为类个人破产程序。
  6.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为深度参与诉源治理,全省基层法院在辖区每一个乡(镇、街道)设立审务工作站,派驻法院干警指导、参与矛盾纠纷调处,推进审务与网格深度融合。
  7.行政行为自我纠正:行政机关对于不合理、不合法及因事实和法律变迁不宜存续的行政行为,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必要时对当事人受损权益进行补偿或赔偿的机制。该机制可以由行政机关启动,也可以由上级行政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建议以及当事人的投诉、举报、申诉、检举启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相关情形的,可以通过司法建议方式促使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正,有利于减轻行政相对人的诉讼负担,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8.员工火灾逃生重伤案:原告系被告某公司员工,在7楼车间工作时,5楼车间发生火情,原告利用消防栓绳爬出窗外,顺墙下滑,中途坠落在5层彩钢瓦屋顶上,当即昏死过去,被医院诊断为:胸椎压缩性骨折、肋骨多处骨折、肺挫伤等,目前病情己基本稳定。新北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调解,原告获赔37万元。
  9.工地作业意外坠落案:被告一某公司将新建车间的地坪项目交由被告二王某施工,王某将此工程分包给了被告三杨某,杨某雇佣了原告进场作业,原告在工地作业时因意外摔落在地,虽及时送医,但由于原告脑部遭受重创,被初步诊断为“植物人”,新北法院积极厘清责任,促成调解,原告在和解协议签订当日拿到了所有的赔偿金。
  10.避让积水倒地又遇货车撞击案:原告驾驶摩托车途中,为避让路面积水不慎倒地,与后方被告一刘某驾驶的登记在被告二某公司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原告左大腿创面渗液伴肌肉坏死,最终接受左大腿截肢手术。路面湿滑系被告二在运输土方时泥土散落在路面未及时处理,又安排员工进行洒水作业导致的。本案中重型自卸货车在被告三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新北法院依法裁判,被告二为导致路面湿滑泥泞的行为承担20%的赔偿责任,事故双方原告和被告一各自承担40%的责任,被告一的40%责任由被告三保险公司赔偿。
  11.交通事故遗留物致二次伤害案:被告驾车与案外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被告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未处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40分钟后原告驾驶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上述事故发生地,与倒在路面上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发生了二次事故。新北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未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原告行驶速度过快,依法裁判双方责任共担,各自承担50%的责任。
  12.“六类案件”:指院庭长有权启动个案监督的在办案件。具体包括: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可能与同类案件裁判发生冲突的案件,当事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超长期未结案件和重点信访督办案件。
  13.“江苏微解纷”平台:是指为提升纠纷解决效率和智能化水平,省高院研发的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该平台汇聚全省行政、司法、仲裁机关的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纷资源,运用智能算法和大数据技术,为当事人提供在线咨询评估、调解、确认、分流、立案等一站式解纷服务和类案推送、大数据分析等法律服务。
  14.“一十百千万”为民实践项目:“一”是提升“一站式”诉讼服务水平,“十”是构建“十到位”信访化解体系,即领导包案、责任落实、甄别分类、风险评估、约谈了解、释法明理、依法处理、问题解决、困难帮扶、责任追究到位等十项促进信访有效化解的工作体系;“百”是深化“百名法官进网格”工作,选派约100名法官、法官助理等进入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发挥“法律服务员、纠纷调处员、法律宣传员”作用;“千”是推出“千场普法讲座”服务;“万”是开展“万件好人好事”活动,积极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用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正能量。
  15.诉源治理:即诉讼源头治理,是“枫桥经验”的发展和实践,是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诉源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纠纷化解机制延伸到社区农村和基层一线,构建多元立体、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化解体系,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16.“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7.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即严禁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放任错误思潮侵蚀影响;严禁不当交往、干预执法司法;严禁玩忽职守、徇私枉法;严禁违规参与营利活动;严禁包庇纵容黑恶势力;严禁滥用执法司法权;严禁不作为乱作为、耍特权抖威风;严禁跑风漏气、失密泄密。
  18.关于案件数据统计口径的说明:根据最高法院最新统计口径,执保、执恢、司法确认、检察监督数据不再纳入司法统计范畴,故受理案件数、人均结案数相较以往有所下降,2022年受理执保、执恢、司法确认、检察监督案件3869件,结案3725件,以上数据均在2022年统计中予以剔除。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1034号  网站标识码:3204110029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