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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2023年1月4日在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朱文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推进“三大工程”、打造“六张高新名片”,知重负重、唯实唯勤,有效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为常州新北区当好全市“532”发展战略主力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全力保安全、护稳定,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守护平安“底色”。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277人,起诉948人。办理辖区首例非法获取国家秘密案,对偷拍军用机场的殷某某依法提起公诉。积极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九类常见涉黑恶违法犯罪警情,建立强制检索报告制度,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院扫黑办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1名干警获评先进个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提起公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297件299人,办理全市首例违规运输危化品危险驾驶案,联合区人民法院组织危化品企业旁听庭审,开展定向普法。维护人防设施安全,协同区住建局及时消除地下停车位设置不合理导致的人防工程使用安全隐患,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千案展示”案例。
  扫除网络“灰色”。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对79名诈骗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对参与“爱晚系”养老诈骗的叶某、陈某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提起公诉,入选常州市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注重源头治理,依法打击非法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上游犯罪,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63人,同比上升75%。针对新类型诈骗案件开展理论研究,干警论文获《中国检察官》“电信诈骗治理理论与实务”主题征文一等奖并被刊发,拍摄微视频《张阿姨防诈记》获评平安常州“三微”比赛优秀政法文化作品。深入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依法对组织国内赌客参与境外在线赌博、赌资高达3000余万元的陈某某等九人,以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加大力度惩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起诉17人,对其中6起涉及信息多、涉案金额大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主张民事侵权损害赔偿24万余元,已全部纳入市网信办专项资金账户管理。
  增添和谐“亮色”。深入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坚持“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受理来信来访144件,院领导示范引领,包案办理首次信访、重复信访26件。坚持以公开听证释法理、解心结,以刑事和解化戾气、促和谐,依法开展公开听证52件,开展刑事和解24件。在办理一起涉及过期食品处罚行政争议案件中,通过组织公开听证,现场签订和解协议并履行到位,妥善化解争议,获评最高检行政检察公开听证典型案例。探索繁简分流,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出台简易听证工作办法,邀请值班律师、人民调解员,在接待场所就地听证、就地答复,相关做法被《检察日报》头版刊登。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向72名因案致困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金41.9万元,同比上升75.6%。继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后,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再获“常州市工人先锋号”“平安常州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
  二、自觉顾大局、促发展,倾力护航全区现代化建设新征程
  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聚力,紧扣区委打造“六张高新名片”决策部署,围绕“环境”作文章、下功夫。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着力点,出台服务保障常州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15条工作意见,联合南京大学法学院共建“经济刑法理论与实践基地”,与区工商联会签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协作意见。从严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审查起诉28人,追赃挽损800余万元,制发法律风险提示函10份,帮助被害企业建强制度、完善管理。准确把握涉企案件的司法政策和法律适用,依法对涉嫌犯罪的企业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不诉11人,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容错空间。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帮助3家企业建立合规管理体系,让“带病”企业实现“司法康复”,干警撰写企业合规论文被省检察院《检察研究》刊发。办理张某等17人与某模具公司劳动报酬纠纷支持起诉系列案,在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同时,促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获评全市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优秀案例。
  维护安全发展环境。积极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系列案件,对发现的网购危化品存在安全风险问题开展调研,从规范寄递物流、危化品运输等方面提出检察建议,被新华每日电讯等国家级媒体报道。认真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在办理一起建筑拆除领域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推动行政机关对全区房屋建设、拆除工程违法转包或分包行为,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从源头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针对办案中发现涉案矿用产品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向9省21市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发出47份《线索移送函》《风险提示函》,推动各地查封扣押假冒矿用设备2000台,更换原厂正品730台,办理该案的相关做法被人民日报、最高检微信公众号刊载。
  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坚持一手抓刑事打击、一手促生态修复,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1件18人。贯彻落实两高两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积极协调区生态环境局、区公安分局对某医药公司违法排污案开展磋商,督促违法者为环境损害“买单”,促使赔偿义务人全额承担生态损害赔偿金83万余元,系全市首起磋商成功并履行到位的案件。积极融入市检察院和民革市委共同打造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检察监督”协同监督机制,4名干警获聘“守护长江”联合智库成员,长江大保护普法工作获评全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创新案例。主动联合多部门开展长江常州段船舶污染防治专项调研,在船舶垃圾转运、绿色码头建设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三、坚定履主责、强主业,切实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级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严格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公信。
  刑事检察稳中求精。“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先后在区公安执法办案中心、交警大队挂牌运行,检察官定期轮流驻点办案,有效促进执法理念和证据标准相统一。联合区人民法院刑事速裁法庭,实现对轻微刑事案件“一站式”办理,有效节约司法资源。推进认罪认罚案件量刑建议精准化、规范化,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9.58%。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不捕96人,不捕率25.74%;不诉178人,不诉率15.81%;诉前羁押率降至20.43%。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20件、监督撤案28件,追捕9人、追诉16人。常态化开展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检察31人次,撰写工作样态分析报告,针对突出问题发出书面纠正违法3件。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抗诉4件。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协作,依法办理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十佳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继续在反腐败斗争大局中发挥好检察作用。
  民事行政检察稳中提质。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2件,对生效民事裁判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采纳率100%,对法院事实认定准确、法律适用正确的裁判,加强释法说理,促成当事人服判息诉。组织开展涉社会抚养费专项监督,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件,采纳率100%。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8件。针对一儿童因出生证明无效被注销户籍登记行政争议案件,督促依法办理户籍登记,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促进案结事了政和。结合办案开展的研究课题《检察机关参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初探》,获评法治常州建设研究课题优秀论文。
  公益诉讼检察稳中增效。坚决扛起“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全年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97件,整改率100%,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件,罗某某、刘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入选省检察院、省消保委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开展“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监管,帮助挽回税收损失60余万元。开展“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活动”,全区26处无障碍设施得到修缮。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24名,参与公益诉讼线索发现、专业咨询、公开听证等各环节,建设“益心为公”线下体验馆,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公益诉讼职能。与区政协建立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办案和政协提案办理、协商议事共同发力,形成社会治理合力。
  四、始终求极致、塑精品,全面激发新时代改革内生动力
  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抓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坚持品牌立院、特色强院,努力打造硬核“新检”产品。
  “小橘灯”未成年人保护再亮化。完善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保护体系,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打击和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更有力,依法起诉23人,一审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8人;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辖区12家单位开展“未爱+U”守护行动,推动出台《新北区打击和防范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十项机制”》。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理念更精准,坚持依法惩戒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28人,对主观恶性深、犯罪后果重的7人提起公诉;对不起诉的21人,携手专业社会力量开展线上线下同步精准帮教、积极助力复学就业,其中一人被国内重点大学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更融合,以司法保护融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和政府保护,联合区妇联制发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被《民主与法制》杂志作为封面文章进行深度报道;聚焦向未成年人售烟、未成年人文身等问题,以依法监督的“我管”促各司其职的“都管”;拍摄普法短视频,获评最高检“法治进校园”精品课程,系常州检察机关唯一获奖作品,小橘灯团队成员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入选全省“八五”普法讲师团。
  “三专”知识产权检察再深化。专业化办案走精,审查起诉知识产权案件11件24人,聘请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业务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为检察办案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办理的1件侵犯商业秘密案、1件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常州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为典型案例。专业化预防走实,立足个案办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风险防范提示,对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被害单位开展企业合规,帮助堵塞管理漏洞。连续五年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宣传活动,以检察开放日、电台直播、在线课堂等形式传播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专业化服务走心,与行政机关共享专家咨询库,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南京区域专家走进辖区重点企业,专题讲授商业秘密和专利技术的平衡保护,面对面授课答疑。作为全市唯一专设知识产权检察部门的基层检察院,对知识产权开展精准、协同、系统保护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检察工作简报》刊发。
  “数字检察”赋能案件管理信息化。自主研发业务数据智能核查软件,实现业务数据“一键式”核查、数据问题“可视化”管理。软件上线使用以来,对办案过程中162项常见问题开展每日核查,各类问题环比下降71.3%,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小、快、灵”软件竞赛三等奖。上线运行互联网阅卷系统,提供律师线上阅卷71次,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受到广泛好评。加强内部线索相互移送,释放横向一体化对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的带动作用,内部移送公益诉讼线索39条,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0条。积极研发法律监督线索自动抓取软件,进一步提升内部协作效能,努力营造以大数据应用开创法律监督新局面的良好氛围。干警论文《数字赋能法律监督的难点与解决路径思考》,入选江苏省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
  五、持续强作风、提素能,不断夯实自身队伍发展根基
  坚持“重自强”,大力提升队伍政治、业务、职业道德素养,以过硬的自身建设积淀发展底蕴。
  坚守政治忠诚“生命线”。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市检察院党组、区委及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日常管理与重点监测结合,将“三同步”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联络员机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坚持党建引领,“红蓝橙·融新检”被命名为区级机关单位党建品牌,打造“与‘民’同‘行’,‘益’起来”“七号突击队”等支部党建品牌,组织开展“有爱无碍,通行无阻”“整治小微水体,建设美丽乡村”等主题党日活动,通过党员带头、全员参与,实现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练就干事创业“基本功”。强化科学管理,务实推进检察人员“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积极开展“对标争先”活动,组织季度“检察之星”评选,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通过政治轮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方式,强化专业专攻,聚力培养专业型、专家型检察人才,1名干警获全省检察机关警务技能标兵。在全市检察机关出庭业务技能竞赛中,获团体二等奖,4名干警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加大年轻干警培养力度,5名干警在全市检察官办案故事讲述、主题演讲等比赛中荣获佳绩。
  筑牢廉政建设“压舱石”。从严从实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未审先改”专项行动,全面优化内控体系建设。开展“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违规吃请问题”专题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认真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常态化组织开展公车管理、安全保密、律师诉讼权利保障落实等专项检务督察。扎实推进廉洁示范机关建设,严格执行《检察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营造家风助廉良好氛围,1名干警家庭获评“常州市五好家庭”,2名干警家庭获评“新北区最美家庭”。
  各位代表,我们始终铭记,检察权来源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检察工作,5名检察官接受履职评议。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参与公开听证、听庭评议、刑事和解等检察办案工作150多人次。借助全媒体阵地全方位展现检察工作,发布微信、微博、报刊、杂志宣传稿件506篇,被国家级媒体录用92篇。
  这些成绩的取得,最根本的是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得益于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精准度有待提升;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有不平衡、不充分的地方;三是改革创新的力度还需要加大;四是检察队伍的专业素能、作风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全力以赴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思路
  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一次专门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提出更高要求。2023年,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着眼“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为共同谱写现代化建设高新华章贡献更多检察力量、展现更大检察担当!
  一是在变局中开新局,全力保障中心工作行稳致远。深入贯彻落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以更深更实依法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融入全区“两试点一示范”工作,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协同保护。
  二是在法治中展温度,匠心打造品质检察标志成果。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认真做好刑事和解、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自觉融入区域社会治理,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源头防治,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三是在改革中提质效,加速推动法律监督跨越发展。持续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委实施意见,落实向党委报告年度法律监督工作和专项监督工作,当好“法治参谋”。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大数据赋能监督、公益诉讼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着力破解当前制约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深化检察一体化建设,推动各项法律监督职能握指成拳、融合发展。
  四是在淬炼中固根本,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综合素能。驰而不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深入开展高质量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大力培养现代化检察人才。坚决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催人奋进,百年梦想只争朝夕。新的一年,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中共常州市新北区委和常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大会决议,践行“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砥砺奋进、勇毅前行,努力交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检察答卷。
  名词解释
  1.“九类案件”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对黑恶犯罪组织经常实施的下列九类犯罪案件适用警情强制检索报告制度,即: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组织卖淫、强迫卖淫、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均应对上述案件涉及的警情开展检索、查证、审查、研判等工作,全面排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及时介入调查,确保发现在早、精准打击。
  2.“爱晚系”养老诈骗:根据公开判决显示,曹某某先后成立并实际控制南京华越健康咨询有限公司、江苏爱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统称“爱晚系”公司),利用“爱福家”项目以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进行艺术品投资为由,吸收公众资金132亿余元,最终造成5.5万余名集资参与人共计46亿余元本金未归还。该案涉及江苏、浙江、山东、安徽、天津等地众多关联公司,被称为“爱晚系”养老诈骗系列案件。
  3.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犯罪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4.“七号检察建议”:2021年10月,针对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的态势,最高检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商务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部门协同,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5.“八号检察建议”:2022年3月,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检向应急管理部制发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治理方面的第八号检察建议。
  6.“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负责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检查考核,协调处理需要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的事项。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由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常驻检察官和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的专门人员共同负责。检察院选任刑事检察部门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常驻办公室。
  7.“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抗(抑)菌制剂专项监督:“消”字号产品非法添加抗(抑)菌制剂,容易引发过敏反应,导致产生耐药菌株、影响水盐代谢等一系列副作用,甚至严重危害婴幼儿身体发育及人身健康。2月11日,最高检下发《关于对“消”字号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案件线索挂牌督办的通知》,对一批“消”字号产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挂牌督办。
  8.“益心为公”志愿者:最高检于2021年开发“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招募“益心为公”志愿者,志愿者对发生在身边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食品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公益损害问题,可以通过云平台直接反映到检察机关,成为检察机关的办案线索,还可以通过平台参与检察机关专业咨询、公开听证,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
  9.特邀检察官助理:2021年,最高检印发《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工作办法(试行)》,由检察机关聘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以特邀检察官助理身份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专业领域案件,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金融管理部门等开展干部交流,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督促检察建议落实等专业化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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