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留言 |
信件标题: | 关于会计继续教育问题 |
信件内容: | 2020年过的初级会计职称,现在要继续教育,,我登录东奥的继续教育平台,说我的信息没有采集,我该去哪里采集呢?另外继续教育有时间限制吗?是一旦开始继续教育多少天之内必须完成吗 |
留言时间: | 2021-05-07 |
回复时间: | 2021-05-12 |
回复内容: | 方婷婷: 你提出的《关于会计继续教育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会〔2019〕19号)文件要求,从2019年4月30日开始,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登录“江苏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kj.jscz.gov.cn)进行实名认证、信息填报、材料上传、确认提交。 2.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继续教育时间自2021年5月1日开始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3. 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确认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工作由我局设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审批局二楼40号财政窗口负责(新北区珠江路128号),联系人:王妍;联系电话:0519-85127327。欢迎你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
回复单位: |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财政局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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