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预备会议之后,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
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推定执行主席分值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了大会日程。会议还通过了议案和建议截止时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属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6日下午5:00;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月6日下午5:00。
会议还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通过了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经过代表小组讨论,在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团长对上述几个办法草案讨论结果进行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