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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北”一个也不能少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发布日期:2021-01-07     
  老旧小区改造作为重大惠民工程和拉动经济发展的引擎,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美丽新北”的建设同样离不开老旧小区的焕然一新。为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提升进程,确保老旧小区改造科学合理和可持续性,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理顺职责、统筹管理。针对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行业和部门多、工作相互交叉等问题,建议成立由行政主管领导挂帅,统一协调各镇(街道)和各相关部门的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专班。探索建立“区级筹划与统筹、街道组织、社区实施、社会监督、居民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形成既分工明确又通力协作的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调研、科学决策。统筹制定老旧小区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改造范围,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明确需要改造的小区数量,统一部署改造项目的推进计划,并及时通过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的广泛监督。细化改造标准,避免不同小区改造资金投入的不平衡,明确改造过程中需要涵盖消防、安防、管网等基础功能,加装电梯、停车泊位等服务功能,以及物业管理、社区治理等长效管理,使整个改造过程有章可循。决策流程透明,立项前征求居民意见、改造中公示实施方案、全过程接受社会公众和审计等专业部门监督管理等,建立一套老小区改造的项目操作基本程序,落实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让老小区改造项目的全部实施过程在阳光下运行。
  三是多方筹措、责任共担。采用多种渠道和方式保障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需求。建议以政府统筹、居民出资为主,包括房改房维修资金、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收益等渠道。其中,建筑物本体改造费用由居民承担,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费用由政府财政适当补贴为辅;加装电梯、配套管线资金由相关电梯、管线单位投资,居民使用付费、政府提供适当补贴;同时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卫生服务站、普惠性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政府给予政策扶持等。
  四是样板示范、加快推广。建立老旧小区改造综合示范小区,为加快推广提供样板。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试点示范,在改造过程中不断完善和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和各项标准,营造示范效应,调动各方积极性,为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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