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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鬼撞酒鬼,责自负
发布日期:2017-07-20   来源:法院 

近日,新北法院受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巢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遇吴某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两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经过抽血测试,巢某和吴某两人血样中乙醇含量均已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标准,均涉嫌危险驾驶罪。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对巢某和吴某均已提起公诉。

仅2017年上半年,新北法院就已审结危险驾驶案件40余件。近几年,以醉酒驾驶为代表的危险驾驶案件频发,引发了很多恶性交通事故,酒后驾车害人害己,这不仅严重扰乱了公共交通秩序,而且对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的威胁。本案中巢某和吴某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两人心怀侥幸心理,不顾自身生命安全以及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受到刑法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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