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克段于鄢》是《春秋左氏传》中的名篇。讲的是,郑武公与武姜共育有两子(即郑庄公及共叔段),由于生庄公时难产,母亲武姜从小就对其非常厌恶,而对弟弟共叔段则极其偏爱。就这样,庄公躲过了武姜妄图废掉其太子位的阴谋,继位后,又忍受了其母为共叔段索要封地的无理要求,最后将合谋叛乱的母亲和弟弟打败。就此,他将武姜安置在城颍,并发誓:“不及黄泉,无相见也!”可不久后,庄公后悔了。得知情况后,官员颍考叔趁庄公赏赐吃饭的机会,故意把肉放在一边不吃,并解释说,自己母亲从未尝过君王的食物,请求带回给母亲品尝。这不由地让庄公感慨:“尔有母遗,繄我独无!”
当庄公的悔意得到印证,颍考叔顺势提出破解 “黄泉相见”的技术性难题。他建议挖地深及泉水,在隧道中相见。于是,在隧道中,庄公母子重逢,一个感慨,“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一个赋诗,“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最终,“母子如初”。
这则故事给人的第一印象便是一场兄弟夺位、骨肉相残的政治大戏,但倘若从法律的视角看,这何尝不是一场修复亲情、母子和好的家事纠纷呢?在调处这起“案件”时,颍考叔的策略和方法体现了高度的原则性、务实的灵活性和精密的技术性。
家事审判改革是司法改革总体布局中的重要一环。在破旧立新中,伴随着新机制的生成和构建,改革正处于深度探索期、运行磨合期和效能换挡期。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改革推进到今天,比认识更重要的是决心,比方法更关键的是担当。”越是这个时期,越是要把问题看得更透一点、把规律把得更准一点、把视野放得更宽一点,进而凝聚起攻克家事难题的决心,夯实赢得改革胜利的担当。笔者认为,这则典故对于推进家事审判改革、高效化解家事纠纷有三点启示:
观念上忌“一边倒”,讲求辩证思维。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这个“难”往往体现在事实难查,是非难断。譬如赡养纠纷,单纯就案件而言,负有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履行义务,当然具有一定责任。但若从成因的角度,对于双方的过错就不能绝对化、片面化。这一典故中,庄公未履行赡养义务,起码在精神赡养方面是不够的。但追根溯源,武姜对庄公长期的歧视、对幼子无度的溺爱,对矛盾的发展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在一些复杂疑难的家事纠纷中,不能简单片面地将责任归咎于某一件事、某一个人,应全面综合、辩证客观地看待案件,将症结把准、心结看透、纠结捋顺。
路径上忌“一锅煮”,讲求精准思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在处理家事纠纷时,要有原则,但又不能机械照搬法条,要有路数,但又不能简单套用。法官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颍考叔正是通过欲携带肉食孝敬母亲的举动,戳到庄公的痛点,引发对方共鸣,进而为亲情坚冰的融化作了有力铺垫。
机制上忌“一指禅”,讲求创新思维。“黄泉相见”貌似不可能,但颍考叔却将之变为现实,在挽回庄公面子的同时,也顺利打开了亲情枷锁。这深刻表明,家事纠纷往往涉及到情感上、财产上、心理上等诸多问题,要击中要害,就必须坚持创新思维,多想“法子”,善出“点子”。这一典故中,得益于庄公自身的悔意,颍考叔靠一己之力就实现定纷止争。但在实践中,面对“疑难杂症”,往往需要依赖多元力量,要聚合经验优势、专业优势、人脉优势等等,才能有效化解。这就要具备“小智治事,大智治制”的战略眼光,通过制度创新,让化解纠纷的“十个指头”动起来、顺起来、活起来,带动整个家事审判改革“更上一层楼”。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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