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北法院受理了一起行人被外露缆线绊倒维权的赔偿案件。原告石某诉称:原告于2016年11月21日上午7点10分左右像往常一样去上班,路过某小区4幢东边走廊时,被一根外露的无固定网络缆线绊倒,原告因疼痛难忍,无法动弹,邻居帮其打120,原告进入医院治疗,经检查右手右肱骨中上段骨折。后家人报警,片区警察到医院,原告向警察说明了情况。原告经多次向物业查询,得知网络缆线为被告(某移动通信公司)所有,原告多次向被告要求赔偿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