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逐步推进养老保障标准的统一,三井财政分局根据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文件(常新委[2017]67),积极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待遇标准调整工作,具体事项如下:自2017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养老年龄段人员保养金发放标准由每人每月670元提高至750元。三井街道财政分局一方面仔细核实补发名单,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辖区内4月份养老年龄段保养人员2808人,正常发放保养金1469400元,同时补发1-3月份保养金491880元,本次共计发放保养金1961280元。
在财政收支压力加大情况下,为种好三井幸福树,财政分局继续增加民生投入,积极落实惠民政策,进一步促进了街道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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