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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中心】做好养老保险基数的调整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20   来源:西夏墅镇 

根据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常州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参加企业社会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40元,会计中心已按新规定调整好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数和个人部分保险费扣款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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