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提出的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此举能进一步完善税制,支持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为市场主体减负。这项政策一出,立刻引起社会各界热议,在大家看来,减税内容指向明确,不仅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等实体经济税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也减轻小微企业和工薪阶层的税负,鼓励创业、促进消费、改善民生。增值税主要是在物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增值部分进行征税,过高的税率不利于企业创新。这次增值税减税直接利好制造业企业,特别是高端制造与科技创新企业。但是像常州综保区投资有限公司和常州嘉迅物流有限公司这类以仓储力资、房屋租赁为经营主体、主要增值税率为6%的企业来说,此次增值税率改革对其影响并不很大。常州综保区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婕说:“6%的增值税率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而我们企业收到的大多是17%、11%税率的进项抵扣,抵扣的税额会随着税率的下调而有所减少,这样的话,经估算,我企业预计全年应交增值税会增加1万元。但总体来说,自2018年5月1日开始的三项增值税制度改革,均以落实大多数企业减税为目标,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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