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新北区进一步规范全区媒体曝光(举报)问题的处理流程,严格落实“三个当天”调查处理和“四个等级”分类管理,确保做到“五个到位”,全力保障全区“263”专项行动目标顺利完成。
一是严格落实“三个当天”调查处理。各单位接到交办(转办)单后,按照“当天到现场核实情况、当天向上一级部门反馈问题查处情况、当天报送问题整改方案”的“三个当天”原则,将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填报整改报告表,报送区“263”办公室,区“263” 办公室及时反馈上级部门。
二是严格落实“四个等级”分类管理。各单位结合曝光(举报)问题,视具体推进整体情况,按照“蓝色、绿色、黄色、红色”四个等级,动态管理,分类建档。“蓝色”为曝光(举报)问题已整改完毕;“绿色”为曝光(举报)问题处理正在有序推进中;“黄色”为曝光(举报)问题整改推进中有一定难度;“红色”为曝光(举报)问题处理难度较大,且短时间内难以完成。各单位针对黄色、红色等级的曝光(举报)问题,重点关注、重点推进,确保全面落实整改。
三是严格确保“五个到位”完成销号。在媒体曝光及举报问题的处理中必须严格坚持“五个到位”原则,即确保“现场整改到位、依法依规处理到位、向投诉人反馈到位、台账记录到位、完成‘销号’到位”。
区“263”办公室针对环境曝光(举报)问题也将组织事中、事后督查。同时,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年度综合考核中,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导致负面影响大,范围扩散,对新北区形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相关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