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农业产业安全,4月1号—3号,西夏墅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的工作人员与全镇范围内的农资经营店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并发放国家明文规定违禁药宣传资料。
承诺书明确规定,各农资经营店必须严格做到以下几点:1、证照齐全,依法经营;2、保证进货渠道合法,做好农资进销货台账;3、不销售国家禁、限用的甲胺磷等高毒剧毒农药;4、不销售假冒和质量不合格农资产品;5、不销售标签不合格农资产品;6、正确介绍农资使用技术,引导农民安全使用农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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