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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解析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
发布日期:2019-04-01

2019年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正式施行,这是第一部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的党内法规。

为加深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理解,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推动春江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贯彻落实,3月30日,春江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举办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讲解培训会议,此次会议由春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孙国栋主持,各党政领导,办局负责人,办事处书记、主任,各村(社区)书记、主任、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共计1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讲解培训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路科进行。首先,结合春江镇实际,从明确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明确食品安全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明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这三个方面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做了全方面的解析。再次,根据当代社会的发展现状,指出了食品安全好不好的标准,那就是看食品的治理严不严,能否满足美好生活的愿望,能否带来满足感与获得感。最后,结合近期热点食品安全事件和新北区、春江镇实际,指出了现阶段食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镇(街道)需要关注的重点问题。

孙国栋对此次培训会议进行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全体参会人员要深刻领会《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结合规定要求,各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从源头上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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