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下午,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预备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敏主持会议。
会议通过了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通过了议案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通过了大会议程。
此次大会议程为:
1.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常州市新北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0年财政预算;
3.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6.选举;
7.民生实事项目票决;
8.其他。
预备会议之后,大会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推定执行主席分值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通过了大会日程。会议还通过了议案和建议截止时间,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属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4日下午5:00;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月4日下午5:00。
会议还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通过设立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和组成人员通过办法草案,通过了区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经过代表小组讨论,在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上,各代表团团长对上述几个办法草案讨论结果进行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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