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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制定了2021年度新北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计划以风险分级管理为基础、企业自查为前提,日常检查为主体,专项检查、监督抽检为重点,对全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食品生产企业按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的要求设定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频次,全年不少于1次(其中风险评级为C的,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风险评级为D的,每年检查不少于3次)。

食品小作坊每年检查不少于1次,其中肉制品、酒类等重点品种小作坊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

监督检查要如实反映食品生产加工情况,做到痕迹化管理,对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及时跟踪回访,形成监管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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