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2025年9月22日报来的《关于报呈报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常新市政项建〔2025〕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相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为适应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改善工业园区生活环境,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的通知》(2024年11月15日)你单位申请,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三井小微企业工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二、该工程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增用地面积约63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涉及光星地块,对雨水管道、信息管线、路灯照明、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改造升级。黎河路西起藻江河,东至泰山路,道路全长400米,一般路段红线宽度为16米。
三、该工程匡算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办理国土、规划等相关前期手续,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认真做好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工作,优化工程方案,落实资金筹措,认真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批复仅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前期工作的依据,不得以此进行招投标工作,经本局批复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且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活动应依法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应按国家计委9号令的规定增设招标内容。
特此批复。
(项目编码:2509-320411-04-01-804970)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