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件类型: | 留言 |
| 信件标题: | 关于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中新北区政府预算文件 |
| 信件内容: | 您好,江苏省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中:新北区预算报告、预算报表、预算说明缺失,因此留言。 |
| 留言时间: | 2026-02-25 |
| 回复时间: | 2026-02-25 |
| 回复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规定: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二十日内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本级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的情况以及举借债务的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根据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常州市新北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28日正式召开。故新北区2026年预算报告、预算报表及预算说明将在经该次大会批准后的20日内进行公开。 |
| 回复单位: |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财政局 |
| 答复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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