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2日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常州市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少平院长代表区人民法院所作的《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