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会议后,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推定执行主席分值名单,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会议还通过了大会日程,议案和建议截止时间,并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
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周斌、陆敏、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吴建国担任。第一次大会执行主席为:周斌 陆敏、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吴建国。第二次大会执行主席为:周斌、陆敏、王宇伟、嘉秀娟、薛明方、严俊、盛晓东、孙泽阳、李敏、胡秀芳、陈华鹏、高炎、徐雪春、黄华承。第三次大会执行主席为:周斌、陆敏、胡秀芳、赵昊、刘金曙、花震亚、吴建国。此次会议副秘书长由姚慧博、黄丽娟、王奇担任。
新北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决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提出属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议案,截止时间为1月10日下午5:00;代表提出建议、批评、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月10日下午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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