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建俊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办局(分局)、直属单位:
根据《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聘任制度的办法(试行)》(常开工委[2005]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聘任许建俊同志为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聘任期自2005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止。
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