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城建[2005]24号
关于尽快修复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通知
各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有关物管单位:
今年1月份,新北消防大队对全区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普查,对辖区内22个住宅小区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普查,发现有9个住宅小区内的消火栓存在严重缺损现象(缺损情况详见附表)。为确保住宅小区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充分发挥住宅小区消防设施的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有消火栓缺损的住宅小区,其所在物管单位必须迅速摸清消火栓缺损的具体位置和详细情况,属开发企业配套不到位的,立即与住宅小区开发单位联系,由原开发单位负责尽快配套实施到位;属管理不到位人为损坏的,由住宅小区所在物管单位与市自来水公司联系,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修复。
二、明确完成时间:凡有消火栓缺损的住宅小区不论何种缺损原因都必须于2005年6月30日前修复完成。修复到位后由住宅小区物管单位书面报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建筑业管理处(区行政中心610室)。联系人:胡志华。联系电话:5127170。
三、加强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住宅小区消火栓是保障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的一项重要设施,希各物管单位要加强日常维护和管理,发现有缺损的,应立即与有关单位联系,尽快修复到位。防止新的缺损现象出现。
附:《新北区部分住宅小区消火栓缺损情况一览表》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消防 设施 管理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 2005年5月17日印发
共印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