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电镀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常新安监[2005]6号)的要求,由区安监局牵头,组织区环保、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于7月5日—15日,联合对我区19家电镀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全面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6家,比较好的有神龙电镀和晨丰电镀2家,存在隐患、需要企业进行整改的13家,共查出各类隐患119条,其中安全生产隐患94条,影响环境隐患15条,剧毒品管理不到位6条,使用淘汰工艺、设备3条,出租场地非法经营1条。
主要存在的问题有:
1、企业对安全评价不重视,认为是安监部门的要求,没有把安评当作是企业保证安全生产的一种手段和企业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的守法行为,安评不及时,对评价报告提出的隐患不认真整改,有的企业甚至连报告都不看,束之高阁;
2、多数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陈旧,应该及时按照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认真进行修订,尤其是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制度;
3、大部分企业无环保审批手续(主要指从武进划归企业);
4、个别企业仍然有违法出租厂房的行为;
5、少数企业还在使用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6、个别企业未办理任何手续就擅自新建厂房,扩大生产规模;
7、部分企业对特种设备管理工作不重视,不领证,不检测,无证操作等;
8、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及进行职业病体检的认识不足;
9、对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不重视,草草了事,应付检查,不能起到作用,尤其是对剧毒品的预案,没有进行过演习。
7月20日—30日,区安监局对存在隐患的企业进行了复查,对查出的119条隐患逐条进行对照验收,目前,11家整改企业经整改后已经基本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已经整改了隐患90条,承诺整改25条。有2家企业存在问题未能全部整改,常州飞腾电镀有限公司自建1000平米的厂房未经建审,安评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未完全整改;常州市红榴电镀有限公司厂区污水、雨水不分,污水管道不耐腐蚀,对环境污染严重。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对电镀生产企业的监管;有关企业要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
二○○五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