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规划研究,探索规划新思路
1、开展新北区城市发展研究。
2、开展新北区工业用地规划研究。
3、开展新北区老城镇发展与农村居住研究。
4、开展新北区第三产业规划布局研究。
二、深化规划编制,创新规划新理念
1、围绕提升新北区城市景观,开展新北区“三沿”规划和重要地段及门户的城市设计。主要有: S338圩塘镇区段南侧整治规划;长江路南段(太湖路-沪宁铁路)城市设计;通江路(沪宁高速公路北)景观设计;城北干道两侧(通江路-龙江路)用地控规和城市设计;高铁火车站周边地区城市设计;加强历史景观与生态景观的规划控制及保护,开展万绥东岳庙周边规划。
2、围绕提升城市活力,加强新北区商业中心和物流业规划。开展新北区商业布局规划;通江大道中段商业中心城市设计、汉江路黄山路交叉口商业中心城市设计与规划,形成新北区商业节点;开展新北区物流业规划,提升新北区物流业。
3、围绕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继续开展新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新港居住区控规进行调整,开展常州航空港周边控规,对高新分区的部分地块和相关专题产业园区开展控规,为新北区经营性用地提供用地储备,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空间保障。
4、围绕城乡一体化,促进乡镇建设与发展,科学编制村镇规划。继续开展孟河镇、春江镇总体规划,组织开展钢铁配套区(孝都老镇)规划,开展农村集中居民点规划。
5、围绕提高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加快新北区基础设施规划。组织开展立交桥规划、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6、围绕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打造基础信息数据平台,继续开展高新区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开展高新区地下管线地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建设,并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全区管线信息系统。
三、坚持依法行政,增强规划权威性
1、规范各项办事程序。探索适合自身条件的规划管理模式,在依法行政前提下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
2、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行逐级负责制,同时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探索高效规范的规划管理系统。
3、坚持项目专人负责制。突出重点,对全区重大项目实行专人全程负责,跟踪到底。
4、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与相关部门、建设单位的沟通,继续发挥规划的综合协调职能。
四、完善执法机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
1、加大违法建设查处力度。
2、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
3、建立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