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4]19号
关于转发常州市司法局
常司发[2004]116号文件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
现将常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全市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机制衔接的实施方案〉和〈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和规范全市法院诉讼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你们本着“大调解促进大稳定、大稳定推进大发展”的思想理念,按照“高起点布局、高标准建设、高要求规范”的指导方针,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领会该文件。
二00四年八月三十日
主题词: 司法 转发 通知
新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4年8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