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司[2006]1号
关于印发《新北区司法所
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镇、街道司法所: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发展,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建设“法治新北”、“平安新北”和实现“两个率先”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区司法局制定、全区司法所所长会议讨论通过了《新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区司法局将以平时抽查和年终组织考核的方式对各司法所的实施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评选和推荐先进的主要依据。
附件:《新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二00六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司法所 考评标准 通知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办公室 2006年2月14日印发
共印15份
附件:新北区司法所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评分标准
类别
考核内容
基本
分
增减分内容
自评分
考核分
司
法
所
建
设
12
1、基础设施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现代化。
5
①有独立办公用房(镇90平方米以上、街道50平方米以上),不足的扣1分,150平方米以上加1分;②有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等现代化办公设施,缺一项扣0.5分,正常使用网络邮箱的加0.5分;③有文件档案柜、书柜和常用业务工具书,缺一项扣0.5分;④至少征订一种业务刊物,未订的扣0.5分,多订一种加0.5分。
2、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3名以上,其中司法专项编制2名以上。
3
不足3人不得分,专项编制缺1名扣1分。
3、所内人员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业务培训;鼓励支持所内人员参加学历教育。
2
①有1人未参加过培训的扣0.5分;②40周岁以下未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尚未参加学历教育的有1人扣1分。
4、工作经费有保障
没有经费的不得分,经费不足的扣1分。
制
度
与
管
理
16
1、有所务会议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①无制度的扣1分;②所务会议每二个月至少一次,少1次扣0.5分③政治、业务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少1次扣0.5分。
2、年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1
少一项扣0.5分。
3、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4
有一次不上报的扣0.5分,未按时上报有一次扣0.2分。
4、每月至少向区局提供1篇书面司法信息或经验材料。
缺一篇扣0.5分,被市局录用一篇加1分,被省厅录用加2分。
5、所内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自觉维护队伍形象,无违法违纪现象。
有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或受到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得分。
安
置
帮
教
1、及时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衔接管理措施和安置帮教措施。
因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发生脱管漏管的不得分。
2、定期走访重点帮教对象。
无走访或无记录的不得分。
3、建好安置帮教工作台账。
台账未登记的不得分,登记不全的扣1分
4、帮教率和安置率分别在95%和85%以上,重新犯罪率在5%以下。
每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社
区
矫
正
20
1、社区矫正机构、网络健全。
成立领导机构,确定专门工作人员,建立志愿者、监督人队伍,有一项未落实扣1分。
2、每年召开会议不少于4次,分别组织志愿者、监督人进行业务培训至少1次。
少一次扣1分。
3、台账规范齐全,一人一档,并制定矫正方案。
7
登记不全有一项扣1分
4、日常管理、教育规范有序。
认真执行思想汇报、请销假制度,确定教育、劳动基地,每月组织集中教育、公益劳动活动,参加率不低于90%,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
大
调
解
人
民
26
1、大调解机制运作正常,认真执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归口管理、部门联动、限期办结报告、回访、督查督办等制度。
10
运作不正常、不规范的不得分(以台账、记录等资料为准)。
2、每年举办调解员培训班不少于一次,时间不少于2天。
未举办的不得分。多培训一次加1分。
3、调解主任工作例会全年不少于4次。
每少一次扣1分。
4、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受理纠纷登记簿;调解结案的一案一卷,装订齐全、规范、整洁。
无登记簿的扣2分;案卷不符合要求的扣3分,调解结案但无卷宗的扣5分
5、重视开展防激化工作。
防止一起激化事件加0.5分(以上报材料为准);发生一起受理后因调解不及时或调处不当引起的激化事件扣2分。
宣
传
1、普法经费有保障,每年不低于辖区内人口(包括外来务工人员)0.4元/人。
无经费扣2分;经费不足扣1分
2、每年组织领导干部、中小学生、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法制教育分别不少于一次。
少组织一次的扣1分,多一次加0.5分
3、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送法下乡”,组织一次法律咨询活动。
少一次扣0.5分,多一次加0.5分
4、法制宣传橱窗、板报每年至少6期。
少一期扣0.5分,没有记载和资料证明的不得分;多一期加0.5分
5、认真、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无“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计划和总结的扣2分;运用法制文艺形式开展活动的加2分,运用法律知识竞赛的加1分。
加分
内容
有创新意识,工作受到区局表扬并在全区推广的。
以会议记录或有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