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2008年度,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内容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现就本局2008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根据市局职责授权职责规定,重新制定了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机构主要职能,明确了领导分工,设立了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装备、经费等基本条件配置全部到位,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认真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和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08年度我局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编制了新北区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分类全内容规范,包含了编制说明、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主动公开信息17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占总数的18%,政策法规2条占总数的12%,规划计划6条占总数的35%,业务工作6条占总数的35%。严格按照“应公必公”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的将2003年以来我局的信息文件公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底,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尚无公开权利人向我局提出申请,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未发现相关情况的发生。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年以来,本局无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2008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建立起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机制,但整体上仍然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深刻理解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对各类政府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3、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