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强奋等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李强奋同志为高新区安监局局长,聘任期自2010年1月30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解聘蒋新耀同志高新区安监局局长职务。
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