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志敏等同志职务聘任解聘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聘任黄志敏同志为区城建局副局长; 聘任卞优文同志为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区教育文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上述同志聘任期自2010年8月24日至2013年12月31日止。 解聘徐蓉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