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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信息(2010.07-2010.09)
发布日期:2011-02-21 来源:党政办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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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华春同志任区政协研究室副主任,免去区政协办公室副主任科员职务;
范志斌同志任区政协专委办主任助理(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免去钟建平同志区政协研究室主任职务;
李云燕同志任高新区法院副院长,免新北区法院纪检组组长职务;
宗志坤同志任高新区(新北区)法院纪检组组长;
宋伯欣同志任高新区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何建明同志任高新区法院执行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汉林、王彧、姚国荣三位同志明确为正科级;
万小刚、梁小伟、靳小炎、包敏四位同志明确为副科级;
王建南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
周衍兵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符冰言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贤增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
吴伟忠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薛汇丰同志任高新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建国同志任新北区检察院检务保障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凯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文电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顾科卫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信息处处长,免去区党政办公室综合一处处长职务;
何宝华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督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花震言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调研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朱益民同志任区党政办公室应急协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孙永华同志任区档案局局长、档案馆馆长、文档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蓉同志任区委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免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胥荣伟同志区委区级机关党工委书记、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常务副校长职务;
免去陶玲同志区经发局综合处处长职务;
顾逸东同志任区商务局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正科级),免去区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职务;
黄志敏同志任区城建局副局长;
胡志华同志任区城建局党工委委员;
俞洪兴同志兼任区土地经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卞优文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副局长、区教育文体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丽娟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处长,免去区社会事业局计划生育处处长职务;
潘晨光同志任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免去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处长职务;
免去恽志群同志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人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汪中良同志区社会事业局卫生处处长职务;
聘任章建伟同志为市创意产业基地管委会主任助理;
聘任陈新中同志为新北工业园区港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大明同志区财政局春江分局局长职务;
曹雷同志任河海街道党工委委员;
刘云华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