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新北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常州市衡山路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5127731)。 一、概述 2012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的各项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机制日益健全 。一是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相继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报送暂行办法、依申请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较完备的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二是建立信息发布协调机制。针对涉及两个以上不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加强联系协商,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狠抓制度执行。严格执行上述制度规范,将信息公开考核情况纳入行政效能考核内容,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创新公文印发形式,将信息发布与公文制作、运转流程相结合,做到公文印发程序与保密审查程序同步进行,从源头上保障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二)公开依法合规。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主动规范公开《条例》规定的信息外,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不仅公开办理结果,而且公开办理过程,及时让群众掌握办理事项的进度。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在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公开时限的前提下,努力缩短公开时间,大部分信息均在5日内予以公开,极大地保障了公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权利。三是依申请公开成效明显。除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审核、答复外,对于比较复杂、影响重大或者申请人数众多的信息公开申请,还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联席会议制度,主要由区政府法制办和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请区领导召集,研究圆满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到依法答复。 (三)载体更加完善。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作用。注重政府网站建设,规范设置了政务公开栏目,开发完善了区政府、区级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等在线申请、处理的服务功能。二是设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区档案局、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人员和设备,尤其是依托档案局建成了现行文件资料中心,全面公开区政府现行的政策文件,大大方便了群众的查阅和使用。三是多元化公开信息。在区政府一楼大厅、公告栏、新闻发布会、高新区报、建设现场等公开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普遍设置了政务公开栏,把政务公开与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各有侧重、互为补充,大大提高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度。 (四)督促检查到位。积极对全区31个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定期开展信息工作自查,尤其是经常对各单位信息安全保密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提高每位工作人员的保密意识。对于各部门从后台系统登录上传,并在区信息公开网上发布的文件资料,原则上由各上报单位自行审查,区党政办进行再次把关,确保门户网站所发布信息依法合规。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69条,区级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区政府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领导分工、工作规则和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府文件类信息33条,政府办文件类信息44条,重要会议类信息1条,重点工作类信息5条,规划类信息2条,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各类报告类信息2条,人事任免类信息24条,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12条,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9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01件,其中网上申请8件,信函申请91件,其他形式2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规划许可等方面问题,均根据《条例》要求及时予以反馈,未有收到申请不予答复的情形。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因没有具体收费标准,故未施行收费制度。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度全区未发生一起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我区将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四个方面狠下功夫: 一是切实丰富公开内容。对群众关心的土地征用、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同时进一步推进镇(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重心下移”,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多民生类政务信息。 二是不断拓宽公开载体。充分利用镇(街道)通讯、官方微博、各类工作简报和电子屏幕等各类媒体,及时通报涉及民生民本的工作进展情况,发布最新的政府工作动态,方便公众随时了解相关信息,扩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晓面和参与面。 三是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对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尤其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定期邀请专家对答复技巧进行专门讲解,在保证申请人知情权的同时确保不泄密。 四是继续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