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核心,围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努力做好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现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注重工作实效。充分发挥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的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推进、监督功能,并由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局综合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同时,把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全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积极参加上级部门召开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全面把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规范操作,确保全面达标。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通过高新区政府网站的平台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12月31日,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已主动公开信息22条,其中:政策法规类2条、规划计划类1条、业务类信息19条。严格按照“应公必公”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地将我局的信息文件公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和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对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导致的举报、投诉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是切实改进措施,提升工作水平。从总体情况看,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畅通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今后,我们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逐步从办事层面公开向决策领域公开推进。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不断提高各处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保障措施,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切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