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服务
>
专题服务
>
企业开办
> 内容
新龙工商所开展格式合同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3-10-31 来源:工商分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为贯彻落实省局关于“扎实开展民生幸福保障行动”和常州市“现代化建设推进年”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物业管理、房地产交易等领域的“霸王条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期,新龙工商所根据《常州工商系统整治房地产交易等领域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制定行动方案,成立专门检查组,全面开展合同格式条款检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全面排查。新龙工商所辖区内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大型消费行业主要有物业管理、房产、电信、银行等,至本月底,我所共派出检查干部18人次,检查房产中介公司5家,电信4家、物业管理公司5家、银行3家。
二是规范条款。本次检查的重点是检查合同中经营者有无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等违法行为。经过检查,商家提供的合同大多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但其中有1家房产开发公司和1家物业管理公司有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违法行为,对以上2家违法单位已立案调查。
三是广泛宣传。在对合同格式条款检查的同时,我所干部督促商家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及《江苏省合同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通过宣传,提高了商家的法律意识。
合同格式条款的检查,在消费的最初阶段规范了商家的经营行为,最大化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赢得了消费者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