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税源经济建设工作。组织税源调查,及时掌握监控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情况。
2、负责财政对企业的技改补助资金、科技三项费用、创新园区资金、产业扶持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争取上级扶持企业资金。指导和监督企业的财务管理。
3、负责全区会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的会计法令、规章和制度,起草配套实施细则和办法。负责会计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方面的有关管理工作。
4、负责对区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税的条款进行审核把关。
5、负责拟订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办法;组织和指导区级部门(单位)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6、研究提出有关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的财务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负责归口部门(单位)固定资产购置资金的管理。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