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提出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组织制定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项目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2、组织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3、审核归口部门(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年中预算调整和追加申请,并提出审核建议。
4、负责全区社会保障资金预算的审核、编制和下达。
5、负责归口部门(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拟定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
6、监督归口部门(单位)财务运行和收支预算执行情况。
7、拟定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和细则,负责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
8、审核归口部门(单位)的财务决算,审核社会保障资金决算。
9.负责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会同区监察、审计等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10.负责制订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负责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审批工作。
11.参与对镇(街道)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