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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3年度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 引 号:
014110200/2014-00003
主题分类:
建设规划
体裁分类:
报告
组配分类:
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情况
规划分局:
年度工作报告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规划分局
产生日期:
2014-03-24
发布日期:
2014-03-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3年度常州市规划局新北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相关要求,2013年度,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信息、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丰富公开形式、突出内容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现就本局201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对贯彻实施《条例》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落实责任,由相关职能处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并安排专人具体落实。编制了《规划分局信息公开指南》,规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并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具体办理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我局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27条,其中机构概况3条占总数的11%,政策法规2条占总数的8%,业务工作11条占总数的40%,规划计划11条占总数的40%。严格按照“应公必公”的原则,及时、全面、准确的将《条例》规定的应当公开的信息文件公布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规划分局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均能按时按要求予以公开,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3件,办理23起,办理率100%。申请公开的内容涉及民房、市政、工业、房地产建设的规划审批和规划制定等方面,申请人中以建筑的利害关系人为主,也有外地的申请,呈现出涉及面广、申请量大的特点。经审查,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6条,不予公开的2条。我局对全部申请事项均及时进行了答复,答复内容获得依申请人认可。无推诿、拖延、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现象发生。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到目前为止,分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或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未产生社会不良反应,保持了平稳态势。全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当或不予公开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不足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建立起了一套自己的工作机制,但整体上仍有不足,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体现在:公开的信息未能完全满足公众需求,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批后公布水平。批后公布是信息公开的重要环节,其质量和水平直接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批后公布工作我们将加强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并在局内部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着力优化内部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改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方式,主动与当事人对接,了解需求以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以化解可能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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