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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人社所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4-03-10 来源:罗溪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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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罗溪镇人社所于3月10日起全面开展罗溪镇各类用人单位新一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此次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对象为全镇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此次审查要求各单位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等材料。为切实做好此次书面审查工作,人社所通过发放书面通知、qq群、企业走访等方式认真做好对企服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