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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南村认真落实计生公示工作
发布日期:2014-04-01 来源:罗溪镇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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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公示工作的开展,使计划生育工作更加透明化,更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溪南村委认真落实计生公示工作。4月1日,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溪南村对本村经过初步审核的谢社英等15名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进行新一轮的区级公示,同时,对拟批准再生育的3对夫妻进行公示。如对上述公示中的对象存有异议,可在2014年4月11日前反映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