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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升居民的居住需求,提高民房审批服务质量。孟河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制作了民房审批工作在线调查问卷,现将调查报告汇报如下:
一、在线调查主要结果:
1.了解新成立的孟河镇城镇建设与管理局组织机构的占73%。
2.清楚孟河镇民房建设审批流程的占70%。
3.知道符合民房审批条件的占58%。
4.认为民房审批后需相关部门加强批后管理的占88%。
5.认为对超出审批范围的违章建筑应受到处罚的占91%。
二、对于反映出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1.加强宣传力度,通过镇、村(社区)宣传栏、政府网站公示明确审批流程。民房建筑审批建设程序为:
(一)申请受理
农村居民应向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建房申请,村民委员会组织对建房申请进行讨论,讨论结果经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在村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家庭成员姓名、现有住房情况、申请建房地点(含四址)、申请人联系电话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报孟河镇城镇管理与建设局进行审查。
(二)现场勘察
孟河镇城镇管理与建设局收到建房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人,由镇城建局召集国土所、村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并出具现场勘察调查意见。对不符合建房条件的,镇城建局应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批前公示
对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人,镇城建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建房申请人姓名、住址、申请建房地点(含四址)、所属行政村、家庭人口、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建筑占地面积、层次、高度等情况在本村公示栏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限为7天。
(四)审核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建房条件的申请人,镇城建局应当在10内办理审批手续。民房建筑批准后,由镇城建局会同村委(社区)实地放样、验线后方可进行施工,并应严格按照审批内容进行施工。
2.加强批后管理和巡查力度,对于超出审批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进行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