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槟湖小学:
你单位《关于成立常州市新北区香槟湖小学党支部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成立中共常州市新北区香槟湖小学支部,设副书记1名。
请在接到批复后一个月内,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做好支部副书记的选举及相关工作。
此复。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工作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