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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1月1日起,市本级、新北区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率先实现“同城、同标、同待遇”。新政策将覆盖武进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近110万参保居民。新政策有一定变动,细则多,覆盖面广,而眼下又即将进入2016年度参保缴费高峰期。近日,记者就薛家镇任葛村委开展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采访了任葛村党总支部书记周建中。
问: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答:居民医保按年度参保,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保险年度。每个保险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为上一年度的9月1日起至11月20日止。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缴费及免缴确认等手续,一律在每个保险年度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纳一个保险年度个人应承担的保费。此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为原任葛村民,符合条件的均可参保。
问: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答:未成年居民(包括新生儿、一般未成年人、在校中小学生)的个人缴费标准为150元,非从业居民(18周岁以上不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市本级居民)及老年居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市本级居民)的标准为350元,以及困难群众(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低保人员、三无人员、孤儿、五保户等)的出资费用由政府承担。
问:任葛村如何逐步开展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并轨工作?
答:为了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任葛村委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具体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成立工作小组,以书记为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牵头,原村委生产队队长为成员,统一思想,共同学习医疗保险并轨实施方案。二是做好宣传工作,由各队队长逐户发放宣传提纲,村委开通居民医保咨询热线,对不了解的居民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做好登记收费工作,先由队长对各队每个居民进行统计,对符合参保要求的进行登记和收费,然后汇总到各包片的村干部,由村干部进行汇总给会计。四是将纸质信息进行电子入库,先由社区社保专员进行核查比对,再由常州人社局进行检查调整,通过后发放居民医保证。
问:特殊情形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生儿参保及待遇享受。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如法定监护人为其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新生儿的医保待遇费用报销可以追溯到刚出生时。如新生儿自出生已满3个月但不满1周岁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则从参保缴费的下一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费用报销不可以追溯。非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对未在规定的参保缴费期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各类居民(不含“困难群众”、符合规定的新生儿),在保险年度内(即2016年1~12月)可随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但个人不再享受政府补助,需要全额承担本保险年度应缴保费,同时在参保缴费次月起满6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6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超过18周岁的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年满18周岁,仍在我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大学生除外),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需携带在校证明,至市社保中心办理续保认证手续,将可按“未成年居民-在校中小学生”类别继续参保缴费。
问:此次工作中遇到哪些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答:一是部分居民不理解居民医保的意义,觉得今年办的怎么比往年的费用高了四倍多,对于这些居民,村委认真做好解释工作,对居民医保进行详细讲解,让他们真正了解居民医保。二是今年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居民医保统计收费,部分学生及家长没弄清哪边缴纳,有可能两头落空,对于这部分人员,村干部及各队队长对有孩子的家庭逐个询问排查,务必做到学生每个都能参保。三是部分居民不了解自己到底有哪种医保,由村社保专员对这部分居民进行系统查询,查清他们是哪种类型,并告诉他们每种类型如何处理。四是任葛村这几年因拆迁,迁入迁出人员变动较大,甚至有部分居民居住在外地,对全面的统计登记工作有一定影响,村干部及队长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对户口在任葛村的逐个排查,确保做到居民医保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