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智能问答
网站地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登录个人中心
首 页
新
视界
新
公开
新
服务
新
互动
新
数据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服务
>
专题服务
>
住房服务
> 内容
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 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发布日期:2015-09-01 来源:常州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今天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
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
中国常州网讯 昨天,住建部、财政部与央行发布通知,从今天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职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我市已在研究落地方案。
《通知》表示,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以结合实际自主决定二套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今年4月20日,我市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目前,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首次贷款买房,首付比例统一为不得低于总房价的20%,使用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最低为30%。其中,首套房贷款利率仍按照基准利率,二套房贷款上浮至1.1倍。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此次出台的新政已在研究落地方案,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