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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明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
发布日期:2015-10-16 来源:城建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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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从10月15日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降低。
根据文件规定,从明日起我区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只要办理的房产证在10月15日以后领取的,无论何时受理,均可享受最新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