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服务 > 专题服务 > 经营纳税 > 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扶持,继今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政策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后,今年8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含30万元)。
据区国税分局测算,政策调整后,高新区将有500余户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到30万元的小微企业再受惠,享受的减免税将再增加近1000万元。区国税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政策调整以来,高新区每年都有5000余户企业享受小微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