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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落脚点在“为民”二字上,最终要落实在一件件的实事之中。这些实事,既体现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惠及全社会的“大事”,也体现在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小事”之上。年初,在新北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新北区政府庄严承诺为民办好十二件实事。临近年尾,记者获悉,这十二件实事已按时序进度基本完成,本报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年终盘点”。
【区残疾人就业、托养服务工程】
项目内容:建设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为全区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切实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一级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改善重度残疾人公共服务条件。
完成进度:已完成
推进情况:1.区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主要承担组织实施全区残疾人庇护性就业,开展农村残疾人种植扶贫就业,建立残疾人就业信息分类、动态管理,开展企业残保金核报、福利企业年审、盲人按摩机构服务,以及残疾人职业适应评估、求职指导、职业推介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残疾人就业教育扶贫全方面工作。通过该中心平台建设,为全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专业、规范的服务。
2.薛家爱心护理院作为区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承接机构,现已完成了中心内部整修,同时对活动、工疗室进行了设计布置。首批9名符合条件的对象已入住中心。
家住罗溪镇的谢午生,由于中枢神经坏死,瘫痪在床三年了;而老伴20多年的类风湿关节炎,常常也只能卧床。老两口的生活起居全指望着独生女儿来照料。虽然也请过人,但女儿总嫌人家照顾不周,所以甘愿自己苦点、累点,在工作之余还要照顾父母。当听说新北区重残托养中心可以为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型托养照料服务时,谢午生夫妻俩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女儿可以不用那么辛苦了。
11月20日,老两口已经住进了托养中心,房间内,卫生间、电视机等一应俱全。“什么都不用带,被子、衣服、生活用品等都给准备好了,还有专门的护工,吃得好、住得好。”老人赞不绝口。
据了解,“建设区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为一级重度残疾人和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改善重度残疾人公共服务条件”被纳入新北区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薛家爱心护理院作为承接机构,已经完成了中心内部整修,同时对活动、工疗室进行了设计布置。经审核,目前已有9名符合条件的重残人员入住。入住残疾对象的护理、床位、就餐等托养费用,根据残疾对象的家庭经济和享受救助政策情况,给予适当减免。
近年来,新北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紧紧围绕“民生幸福工程”和“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等要求,不断探索,努力实践,大力促进残疾人托养、就业等工作,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取得了有效突破。
“2+3”,托养服务体系已形成
为切实增强区域内残疾人托养服务的能力,不断满足残疾人对托养服务的多重需求,新北区着力加强托养机构平台建设。随着重残托养中心的建成启用,全区已形成“2+3”的托养服务体系,在整体设计上,突出以“分散为主,集中为辅;日间为主,寄宿为辅”。
“2”就是联合建立了两个寄宿的托养中心:一是与武进三院联合建立了精神病人康复托养中心,主要是针对长期不能回家的精神病人,实施托养照料;二是与薛家鼎武爱心护理院联合建立了重残托养中心,主要是为孤残、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家庭二级以上的残疾人,实施托养照料。“3”就是建立了三个日间照料服务平台:一是在7个镇、3个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13康复日间照料室;二是在15个社区建立了日间照料工作室;三是在124个村(社区)建立了居家托养服务站。
在托养服务机构建设、运行上,新北区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发展理念,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发挥社会力量与优势,利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形式,来实现低投入、高收益。因此,全区托养机构,在硬件上,政府没有专门投入资金建设托养大楼;在服务上,残联也没有另外招用管理的护理人员,全部采取了外包的方式,通过“民营公助,四两拨千斤”的形式完成了托养机构的建设与运行。由此可见,新北托养工作的特点是“小而散、社会化”。当然,区托养服务工作虽交给了社会运作,但多年来,新北区政府在财力方面始终不断地投入支持。目前,已联合财政出台了多个经费保障文件,以保障托养服务工作所需经费的政策化。
托底保障,托养服务应享尽享
重视残疾人的托底保障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底线。在托养服务工作上,新北区重点保障精残、孤残、一户多残和依老养残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针对这些需要进入机构进行托养照料的人员,都有出台相对应的保障政策。如针对病情长期不稳定、家中又无人照料,需要长期在医疗康复中心托养的,凡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是低保家庭的由政府全额支付、边缘家庭的支付80%、一般家庭的支付60%;对进入重残托养中心寄宿的残疾人,是孤残和低保家庭的费用由政府全额支付,边缘的家庭交200元/月、一般的家族交500元/月,其余费用由政府承担;对进入镇(街道)卫生院康复室需要日间照料的,政府免费提供一顿午餐;对在家中接受居家安养服务的,由村(社区)服务站安排人员每周提供两次上门服务,政府支付200元/月的服务费。
近年来,通过不断完善托养服务平台,实施政府补助和购买服务,同时采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等形式,全区基本失能的残疾人在相应的服务平台,都能享受到较好的托养服务。
自我发展,探索引入辅助性就业
天生双下肢残疾的顾仁方,上有80多岁老母,下有弟弟去世后留下的侄女要抚养,他是家中的顶梁柱。前些年,除了一个月几百元的重残补贴,顾仁方还能依靠修鞋手艺支撑家计,但随着社会发展,修鞋的人越来越少了。想去工厂应聘,却因年纪偏大、身体重残而屡屡受挫。直到遇上“庇护性就业”,才圆了他的梦想。
为切实有效地满足残疾人多样化的托养服务需求,新北区在全省率先探索残疾人辅助性、庇护性就业之路。去年4月,依托春江镇春江社区,新北区成立了残疾人就业圆梦中心,并在区民政局正式注册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下辖三井、河海、龙虎塘、春江、新桥、薛家、罗溪、西夏墅、孟河9个镇(街道)的15个圆梦工作室。中心上下均建章立制,实行集团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模式。秉承让残疾人在快乐中工作,在工作中康复的服务理念,联系动员多方力量协助寻找合作企业、合作项目,并对加工产品组织残疾人进行试做,从而找到工作无污染、不复杂,适合残疾人操作、工资性收入尚可的项目。中心成立至今,已先后与常州新顺电讯元件厂、常州汉得利电子、百丈十字绣等十余家企业进行合作,为工作室提供电子接插件、电子组装、汽摩配线组、焊接、铆接、贴膜、十字绣等八大类近百种加工小产品。帮助160余名残疾人实现了辅助性就业,每月收入最高者可达2000多元,最少者500元左右,月总加工收入10万余元,切实有效地帮助他们改善了生活质量。
顾仁方就是受益者之一,他所在的新桥镇圆梦工作室,有空调、康复器材、午休室等设施,每天还免费提供一顿8元标准的午餐。现在每个月也有千把块的收入,而且工作之余还能和大家交流,顾仁方说来了这里心情也好了很多。
不仅对顾仁方,工作室给精神残疾人和智力残疾人带来的改变更大。据新桥镇残联助理丁亚萍介绍,很多精残、智残者长期被关在家中,认知社会、参与社会的能力严重退化,更加不利于他们的康复。很多人来时胆小、怕人、语言能力差,但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疗法”,精神面貌和身体状况都有了明显好转。陈铖 丽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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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采取民办公助,购买社会公共服务的形式,为全区无人照料的重度残疾人提供寄宿型托养照料服务。托养对象为全区无人照料的孤残中一、二级持证残疾人、一户多残依老养残中一、二级持证残疾人(精残、聋哑人除外)。托养费用年标准2万元,并随物价水平适当调整。入住残疾对象的护理、床位、就餐等托养费用,根据残疾对象的家庭经济和享受救助政策情况,给予适当减免。其中:
孤残对象入住的,其托养费用由区、镇(街道)二级政府共同承担。其个人享受的低保金或重残救助金等停发。
低保家庭残疾对象入住的,其托养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个人承担费用,由本人享受的低保金(不含助残金和重残20%增幅部分)抵交,其余部分由区、镇(街道)各半承担。
低保边缘内家庭残疾对象入住的,其托养费用由个人、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个人承担部分除本人享受的全额重残救助金抵交外,家庭每月再缴纳200元(全年2400元),其余部分由区、镇(街道)各半承担。
一般家庭残疾对象入住的,其托养费用由个人、家庭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个人承担部分除本人享受的全额重残救助金抵交外,家庭每月再缴纳500元(全年6000元),其余部分由区、镇(街道)各半承担。
有托养需求,符合条件的托养对象,由家属或监护人先向其所在村委(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申请书和家庭经济贫困状况证明,填写托养审批表,再报镇(街道)残联审核、区残联审批,同时相关机构对申请入住对象进行评估,通过后,正式入住托养机构。
【盘点②养老机构综合服务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内容:全区所有公办养老机构房间配有卫生间、有保暖降温设备、有电视机,入住老人能洗澡、能看病、能康复娱乐,消防、卫生、环境等达到国家和省相关标准。
完成进度:达到进度
推进情况:年初,新北区人社局联合财政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全区公办养老机构“三有三能六达标”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实施主体、经费来源、改造提升的具体项目及进度安排,确保工作有序推进。3月,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到各敬老院现场进行业务指导,明确了各自提升目标,量身制定了整改方案。4月召开全区养老工作会议,交流协调工作推进情况。5-6月,区人社局组织督查项目推进情况。7-10月,多次召开养老机构负责人会议,交流沟通各公办养老机构整改情况并进行实地督查。
目前,区社会福利中心,孟河镇、新桥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等敬老院已全面实施到位。因区划调整新进我区的奔牛镇福利院,也已着手制定提升改造方案,确保明年实施到位。市民政局对改造项目现场调研后给予了高度肯定,项目实施后,有效提升了公办养老机构居住条件,五保老人幸福指数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