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收支决算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科技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战略、政策和措施,推进国家创新型园区建设,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2.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软件企业和产品、民科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对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受托管理。
3.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并管理全区科技支撑、成果转化等各类科技发展计划,负责管理和使用区科学技术费用及各类专项科技费用,协同财政、税收、金融等部门,加强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
4.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全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工作。负责全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工作;推荐和组织重大知识产权技术实施;审查全区产品和技术进出口贸易中的专利问题;负责牵头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处理全区专利、集成电路布线图设计申请及技术秘密保护等相关的行政事务。
5.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孵化器(加速器)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区科技孵化器体系建设,协助负责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的相关工作。
6.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制订相关政策和措施,负责引进和培育研发、技术转移、中介、咨询等各类科技服务机构;负责组建产业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
7.负责产学研和国际科技合作的组织工作。
8.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负责区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学术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组织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论证和献计献策活动,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科技拥军工作。
9.会同统计部门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1.内设机构:综合处、高新技术产业化处、知识产权发展处、科技合作发展处等4个处室。
2.下属单位:常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常州市新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三公”经费决算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
3.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局机关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4年决算为59.06万元。
附件:2014年常州市新北区科技部门决算表/uploadfile/cznd/2016/0628/20160628145528_3819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