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人才招录 > 任前公示 > 内容
根据《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办法(试行)》(常新委办〔2015〕19号),经研究并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对李小平同志担任三井街道党工委书记期间(2011年5月-2015年12月)、陈建生同志担任三井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2011年9月-2015年10月)履行选人用人责任、廉政责任、机构(编制)责任和任期经济责任的情况实施离任“四责联审”。现予以公示。
联审主要内容:
(一)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任职期间,三井街道贯彻执行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按照政策法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干部群众对本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情况;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情况等。
(二)廉政责任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任职期间,三井街道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情况;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作风建设系列规定等方面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情况;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贯彻《廉政准则》等方面情况;遵守《党内监督条例》方面情况。
(三)机构(编制)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任职期间,三井街道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情况;职能配置和职责履行情况;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有关情况;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执行机构(编制)纪律情况等。
(四)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任职期间,三井街道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完成经济发展规划(指标)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成效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情况;李小平、陈建生两位同志遵守财经纪律情况。
(五)其它需要列入联审的事项。
公示时间:2016年6月28日-7月4日
对公示对象有何反映,请与区“四责联审”工作小组联系,联系电话:85178953。
联审工作小组成员:
区 委 组 织 部:潘永沺、周国东、王章莹、马玉威
区 纪 委:范春苟、姚 洁、芮 杨、刘效禹
区 编 委 办:花震亚、张建平、章添哲
区 审 计 局:胡 明、查莉萍、朱佳雯、吕 辰
区“四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