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视界 > 公告公示 > 部门公告 > 内容
因保管不善,****个体户(注册号:320407600317513)遗失营业执照正本一本(编号:320407000201203290102)、副本一本(编号:320407000201303290173)。现公告声明作废。
个体业主签名:薛福兵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