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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孟河东尧路366号
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项目生活污水经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2
金沙江路18号
江苏赛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项目生产废水预处理后与生活废水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气密检验、冷却水作清下水排放。
2、项目涂胶、焊接、调胶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铜膏瓶废记号笔及沾染油胶的小瓶、废胶桶、废胶、含油抹布废手套、废清洗液、废机油切削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
浏阳河路99号
1、项目生产废水与生活废水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喷雾造粒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洗涤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烧结产生废气经洗涤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
新四路99号
1、项目生活废水处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清洗产生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公示期限
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共5天。
反馈意见方式
联系人:项目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9-85163087、85177984 传真:0519-85163087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期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